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商务专题 >> 法治宣传 >> 内容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商办流通函〔2020〕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塑料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材料,在商贸流通领域应用广泛。近年来,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对环境污染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各项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禁塑限塑相关规定要求

2020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赋予了新的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上半年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1146号)等政策文件,对商务领域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附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聚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准确把握不同塑料用品在实施区域、时间节点等具体禁塑限塑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

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坚持严抓禁塑限塑与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并重,针对行业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并纳入省级政府实施方案。同时,要督促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分析评估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逐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完成本区域各阶段目标任务。

三、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工作

根据《固废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商务部将另行制定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相关规定,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平台,方便地方和企业报送信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同时,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本地区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商务执法监督机制

执法队伍、职能保留在商务主管部门的地方,要依法依规切实履行好《固废法》赋予的执法职责;执法队伍、职能划入市场监管部门的地方,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曝光。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五、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在绿色商场、绿色餐饮、电子商务平台、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规划、标准、资金分配等政策导向作用,增加禁塑限塑相关要求,推动商务领域塑料减量化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引导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积分奖励等激励手段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能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加快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加强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行业商协会、经营主体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塑限塑相关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附件:

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

实施品类

具体任务

实施地区

完成时限

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商场、超市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

2020年底

二、规范和限制集贸市场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

2022年底

三、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

2025年底

一次性塑料餐具

一、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全国范围。

2020年底

二、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2020年底

三、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县城建成区。

2025年底

四、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地级以上城市。

2025年底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一、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国范围。

2022年底

二、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2025年底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8月28日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3-4层   邮 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 话:0519-8568227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7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