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日,泰国商业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钢卷材或非卷材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以到岸价征收35.67%的临时反倾销税,并且豁免以下三类涉案产品的关税:1)厚度2.3毫米以上的产品;2)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用产品;3)电气及电子设备制造用产品。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4912.021、7210.4912.022、7210.4912.023、7210.4912.024、7210.4912.031、7210.4912.032、7210.4912.033、7210.4912.034、7210.4912.090、7210.4913.021、7210.4913.031、7210.4913.090、7210.4919.021、7210.4919.031、7210.4919.090、7210.4991.000、7210.4999.000、7212.3011.021、7212.3011.031、7212.3011.090、7212.3012.021、7212.3012.031、7212.3012.090、7212.3013.011、7212.3013.090、7212.3019.011、7212.3019.090和7225.9290.090。
2020年2月21日,泰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热镀锌冷轧钢卷材或非卷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泰国商业部外贸厅贸易利益保护办公室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