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口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毛自贸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与非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协定》生效后,在货物贸易领域,中方和毛里求斯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税目比例分别达到96.3%和94.2%。服务贸易领域,双方承诺开放的分部门均超过100个。投资领域,这是我国首次与非洲国家升级原投资保护协定。同时,双方还在经济技术合作、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众多领域达成一致。
同时,我国与蒙古国1月1日起相互实施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关税减让安排。根据安排,蒙古国对366个税目削减关税,主要涉及水产品、蔬菜水果、动植物油、矿产品、化学制品、木材、棉纱、化学纤维、机械产品、运输设备等,平均降税幅度24.2%。我国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关税减让安排适用于蒙古国。
自2021年1月1日起,依照中毛自贸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规定,以上两种优惠原产地证书采用ECO方式签发,请有出口到毛里求斯/蒙古国的企业通过网上签证系统以电子化方式完成证书申领。
两种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服务将通过贸促会网上签证系统http://login.qiye.ccpiteco.net免费向广大企业提供。
请有出口到毛里求斯和蒙古国的企业注意,充分利用自贸协定的优惠政策,主动申领自贸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帮助客户减免关税。
《中毛协定》两国减税安排已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上公布。有关蒙古国的减税安排可查询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亚太贸易协定》下的蒙古国减让表。
贸促会联系电话:88106954、88112459、86183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