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商务专题 >> 中国常州国际贸易委员会 >> 贸易预警 >> 内容
印度继续对涉华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22-10-11 浏览次数:  字号:〖
 
 

     202292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28/2022-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262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oluene Di-Isocyanate(TDI)]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继续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0.26美元/千克、日本0.15美元/千克、韩国0.220.44美元/千克。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91020项下的产品。

     2016105日,应印度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201812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3/2018-Customs(ADD) 号,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712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作出的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0.26美元/千克、日本为0.15美元/千克、韩国为0.220.44美元/千克,有效期为5年,该措施目前已由202264日延长至2022927日。20218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Gujarat Narmada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6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版 权: 常州市商务局 备案号: 苏ICP备05003616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 分辨率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常州市关河西路180号恒远大厦2楼 电话:(+86)519-86183661 传真:(+86)519-88117555 邮 编:213022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7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