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787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AXEL S.A.和LILIANA S.R.L.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加热器(西班牙语:Aparatos eléctricos para calefacción de espacios o suelos, de uso doméstico, excluyendo los radiadores de aceite y los radiadores de acumulación)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审查期间,原生产部2017年第593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16.29.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自网站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
2009年10月22日,阿根廷对原产自中国的电加热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11年4月20日,阿根廷原工业部通过2011年第148号公告,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计征138.26%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16年5月4日,应阿根廷企业LILIANA S.R.L.和ELECTRONIC SYSTEM S.A.申请,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2016年第164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17年11月6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2017年第593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鉴于在调查分析期内中国汇率对美元贬值,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按其离岸价的378%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