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83年,主要从事微特电机与漆包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企业重视技术开发研究,产品远销海内外。在对韩国和印度的出口贸易中,企业在我会积极申办中韩FTA优惠原产地证书和亚太优惠原产地证书,让国外客户凭借“纸黄金”进口,切实享受到进口关税减免的待遇,也让企业的出口产品在国外市场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今年以来,因业务发展,产品升级,需要从国外引入先进的测试设备。2023年初,企业从马来西亚进口两台机械设备,第一时间就想到咨询我会是否可以让国外客户办理东盟原产地证书,用以减免设备进口关税。
我会工作人员帮助企业查询该设备(HS编码84621010)落入了减税清单内,其进口税率已经从最惠国税率9.4%降为了零关税。企业得知此讯息后积极联系对方客户,要求其办理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并最终通过该优惠原产地证书实现了关税减免,从而降低了进口成本。
该案例中的企业,由于重视对自贸协定的利用,通过享受一进一出双向关税减免待遇,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稳定了客源、开拓了市场,也提高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实现了真正的多赢,充分体现出FTA的魅力,缔约国之间相互提供优于WTO最惠国的优惠待遇,可以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