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促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等决策部署,提升我市贸易便利化水平,助力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近日,常州市贸促会积极申请,经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批准,授权开展自由销售证明书业务。今后我会将直接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中国贸促会抬头的自由销售证明书。
自由销售证明书作为非法检类产品第三方证明,在货物进口国海关通关、促进交易达成、产品境外注册、获得进口国市场准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该证书使用全新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共同作为出证载体,在一年有效期内企业可多次下载打印,以方便出口使用。
一、产品认证范围:
1.限于未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
2.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货物,需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
二、企业提交材料:
1.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或虽未列入上述目录,但依照相关机构要求仍须接受监管和检验检疫的,应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
2.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交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应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条款之外的产品,应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或报告。
3.企业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保函;
4.该类货物以往的出口报关单;
5.企业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申办企业为非生产商的,应提交与生产商之间的购销合同及生产商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证书有效期限:
1.有效日期不应超过企业申报资料中各类证书的最早有效期截止日,且最长不超过1年;
2.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自由销售证明书。
四、申请办理流程:
企业提交申办材料➤➤贸促会审核受理➤➤缴费➤➤领取《自由销售证明书》
需要办理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书的进出口企业可与常州市贸促会涉外商事部联系,联系电话:88106954,88112459,86183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