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经济碎片化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区域贸易协定已成为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稳定器”。但由于自由贸易协定(FTA)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较为复杂,企业对于FTA优惠政策不了解、不掌握、不会用的情况较为普遍,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例,目前日韩对RCEP原产地规则的出口利用率达50%左右,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成员国对原产地规则利用率尚不足3%,发展空间广阔。
一、案例简介
我市某服装企业今年与韩国客户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主要产品为女式针织衫,客户需要企业出口后提供FTA原产地证书,因我国与韩国签订了《中国—韩国自贸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三个自贸协定,企业工作人员一时难以抉择,前来贸促会咨询申领哪种证书更适合?
二、案例分析
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成本明细表,原材料主要包括针织面料、拉链、纽扣等,均为中国原产,按照上述三个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判定,女式针织衫满足中国原产资格。首先,应查询女式针织衫(HS:611030)的税号是否落入以上三个自贸协定的关税减让表内,再对比该产品在落入的协定项下的关税减让幅度。经查询,该税号不在《亚太贸易协定》的关税减让表内,但落入中韩FTA和RCEP的关税减让表中,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1.中韩FTA关税减让情况
表1:中国—韩国FTA韩方关税减让表
从表1中看出,该产品在中韩FTA中的实施类别为“E”,即不予减免关税,维持其基准税率13%。
2、RCEP关税减让情况
表2:RCEP韩国对中国关税减让表
表2显示该产品在RCEP项下,由基准税率13%一步降为6.5%,并保持不变。通过关税减让情况对比,该产品在中韩FTA项下不享受关税减免,企业若选择申领中韩FTA原产地证书,韩国进口商需缴纳货值13%的关税,而选择RCEP原产地证书,只需缴纳货值6.5%的关税。
三、启示建议
近年来,我国自贸区的“朋友圈”不断扩容,截至目前,我国已签订了23个自贸协定,涉及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而部分国家会“重复出现”在自贸区的“朋友圈”中。在自贸协定的框架下,企业能够享受到降低关税、简化海关程序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而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然而,要最大化的利用这些政策红利,企业需深入了解各协定细则并灵活运用,当遇到多种优惠原产地证都适用时,建议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充分沟通达成共识。企业与国外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双方都能充分利用协定带来的优势,共同推动贸易的稳定增长。
二是寻求外部专业指导。企业可在办证机构的指导下,对比产品在不同自贸协定项下应满足的原产地规则,以及不同的关税优惠幅度,有效利用自贸协定红利选择最适合的,惠享政策最大红利。
三是持续关注规则动态。企业可设立专项小组,专门负责研究和跟踪自贸协定的最新动态,并定期组织培训更新知识、掌握新规则,提高对自贸协定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确保长期稳定地享受关税减免带来的优势。
常州市贸促会是自贸协定推广和实施的主要机构之一,为企业提供专业的FTA政策解读和出证认证实务培训,帮助并指导企业熟悉并掌握,从而最大化利用并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