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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使用原产地证 确保顺利通关享惠
发布日期:2025-09-15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区域贸易协定的深化以及全球供应链的加速重构,精通并巧妙运用各国的原产地规则已经成为企业降低关税成本、规避贸易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技能。一方面,部分企业存在对原产地规则不了解、不掌握、不会用的情况;另一方面,各国海关对原产地的核查也在不断加强,今年1—8月,我方共收到进口国海关核查的原产地证书5份,其中包括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2份(目的国:印度尼西亚),非优惠原产地证2份(目的国:印度尼西亚),以及中国—瑞士优惠原产地证1份(目的国:瑞士)。

情况1:海关规则更新

2份目的国为印度尼西亚的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核查原因是:印尼海关要求,若同类产品存在不同型号规格,须分开录入产品数据信息,而非笼统录入总信息,否则产品将无法享受关税减免。而该企业申办的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上仅显示产品总信息,而这一新规是今年印尼海关新增的,我会签证人员接到核查通知后,立刻联系了相关企业的单证员,详细解释了印尼海关的这一新规定,并及时提出了解决方案。

情况2:误用原产地证类型

2份目的国为印尼的非优惠原产地证,核查原因是:进口商向印尼海关提交了非优惠原产地证申请关税减免,海关驳回了申请,强调了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来申请关税减免。经联系企业人员得知,企业办理了非优惠原产地证提交给印尼的进口商,并说明只能用于产品清关,但进口商认为非优惠原产地证也可用于申请关税减让,因此向印尼海关提交了证书,最终被海关驳回。

情况3:正常核查

中国-瑞士优惠原产地证核查的原因在于瑞士海关需确认出口产品是否符合中国原产资格。核查所需的相关资料通过贸促会反馈给瑞士海关,基于企业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以及产品成本明细等文件,瑞士海关认定该批出口产品符合中国原产资格。最终,该份原产地证核查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重要提醒:原产地证书被誉为商品的“经济国籍”和“护照”,根据其用途和优惠条件,大致可分为三大类: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以及专用原产地证书。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主要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但不伴随关税减免;相对地,优惠原产地证书则附带关税减免。专用原产地证书则针对特定行业或产品,例如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在此我们提醒企业,不同类型的原产地证使用目的存在差异,应严格按照规定合规使用。在出口业务中,企业应遵循我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合规合法地申领正确的原产地证书类型,并提醒进口商在适当的途径使用证书,以保障贸易流程的顺畅并充分利用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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