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医疗产品安全与可持续性监管趋严,欧盟 REACH 法规对医疗器械行业的合规约束持续强化。
当前,欧盟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已突破 1300 亿欧元,涵盖超过 50 万种品类——从高精尖的心脏起搏器到基础医用注射器,其背后关联塑料、金属、电子元件等高度复杂的供应链体系。
在此背景下,REACH 合规要求已成为贯穿全产业链必须跨越的"化学安全门槛"。
一、医疗器械:身体里的“高科技房客”
根据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 Regulation (EU) 2017/745),医疗器械指用于人体疾病诊断、预防、监测、治疗或缓解的任何仪器、设备、器具、软件或其他物品,其功能主要通过物理方式实现,而非药理学或代谢作用。
按潜在风险高低可分为:
二、化学安全:为何成为警报焦点?
医疗器械中普遍存在的塑化剂(如邻苯二甲酸酯)、灭菌剂(如环氧乙烷)、重金属(如镍、镉)等化学物质,其核心隐患在于:这些成分可能通过长期直接接触人体,或随材料自然老化降解,持续“释放”并对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三、REACH法规对医疗器械的核心要求有哪些?
REACH 法规通过四大核心机制:注册(Registration)、评估(Evaluation)、授权(Authorization)、限制(Restriction),构建了全生命周期化学品管理体系。
医疗器械并非完全豁免 REACH 法规,其合规义务取决于其在 REACH 法规下的分类(物质、混合物或物品)。对相关企业而言,以下内容需重点关注:
1、注册(Registration):
适用于年产量/进口量 ≥1 吨的物质、混合物中的物质组分,以及医疗器械物品在正常或可预见使用条件下有意释放的物质。
2、授权(Authorization):
适用于医疗器械中含有列入授权清单(Annex XIV)的物质,需提交授权申请或寻找替代品。
3、限制(Restriction):
适用于医疗器械中含有列入限制清单(Annex XVII)的物质,可能导致特定物质在医疗器械中的使用被限制或禁用。
三、不同类型的医疗器械存在哪些合规义务?
(一)单纯医疗物品
这些医疗器械的主要功能由其形状、表面或设计而非化学成分决定,如手术器械、导管、心脏起搏器,大多数医疗器械都是 REACH 法规下的物品。其相关义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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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 通报:若医疗器械物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VHC)含量>0.1%(w/w),且年出口量>1吨,企业需向 ECHA 提交 SVHC 通报;若为新增 SVHC 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 SVHC 清单后的 6 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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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P 通报: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FD),含 SVHC>0.1%(w/w)的医疗器械物品需提交 SCIP 通报后才可以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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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况下物品中物质的注册:如果医疗器械物品中所含物质的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并且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该物质有意地从物品中释放(如呼吸面罩中的芳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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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中物质的授权:将授权物质作为原料或成分“加入”到医疗器械物品中,那么这种“加入”的行为是一种需要申请授权的“用途”(若一个医疗器械物品受旧的欧盟医疗器械指令 90/385/EEC, 93/42/EEC 或 98/79/EC 监管,并且该物品中含有仅对人类健康构成风险而被授权的物质,那么该物质豁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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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中物质的限制:若医疗器械使用 REACH 限制清单(Annex XVII)中的物质,需明确其禁止或严格限制的用途,例如长期接触皮肤的器械(如骨钉、正畸托槽)中镍释放量需符合每周 ≤0.5 μg/cm2 的标准。
(二)单纯医疗试剂/混合物
这些是指用于特定诊断、治疗或其他医疗目的的化学制剂或溶液,包括润滑剂、牙科填充材料、骨水泥等。其相关义务如下:
(三)物品加试剂组合
这类产品指融合了医疗器械(如手术器械)与医用试剂/混合物(如诊断试剂、医用润滑剂)的复合型产品,典型代表如内置试剂的 PCR 检测设备。
此类组合产品的 REACH 合规评估难度显著提升,需同时考虑物品和物质的义务。
四、写在最后
欧盟 REACH 法规为医疗器械行业构建了具有双重属性的合规框架:
来源: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