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报废上述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2. 对报废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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