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我市外贸企业主动应变、积极作为,充分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政策红利。以中国 — 瑞士自贸协定应用为例,2025年市贸促会共签发中瑞优惠原产地证书566份,涉及货值2600万美元,可为企业减免关税约133万美元,自贸协定政策红利得到有效释放。具体应用案例如下:
案例一:“进口+出口”双向关税减免
常州某特殊部件制造公司为瑞士在华独资企业,主营家电零部件与特殊部件,产品主要出口瑞士。按集团工艺要求,部分原材料需自瑞士进口(如散热风扇叶片)。企业咨询:可否双向适用中瑞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享受关税减让、降低成本?
案例分析:
根据企业提供的采购清单,散热风扇原材料成本明细核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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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热风扇(HS CODE 84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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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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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H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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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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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占产品出厂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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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扇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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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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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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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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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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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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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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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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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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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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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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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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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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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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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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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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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环节:依据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中方降税安排,原产瑞士的风扇叶片适用C1降税模式,目前关税已由6.5%降至零关税。
出口环节:依据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非原产材料价值占比不超过50%即为合格。按上图成本核算,风扇叶片进口料件占比24.5%,完全符合原产地标准。根据瑞方降税安排,成品关税已由19%立即降至零关税。
案例提示:企业应紧盯自贸协定优惠政策,深挖关税红利,充分享受“进口+出口”双向关税减免,实现降本增效、拓展市场、增强产品竞争力。
案例二:重构国际供应链降低成本
常州某电机企业生产的步进电机、同步电机长期出口瑞士,当地市场占比较高。其核心原材料磁环(HS CODE 85030090)自德国采购,因采购量大、货值高且价格持续上涨,利润空间受压。企业咨询:能否利用自贸协定优化供应链、降低原材料成本?
案例分析:
德国采购:中德无自贸协定,按8%基准税率正常缴税,无优惠。
韩国采购:根据已签署的三个协定中产品原产地规则以及中方关税减让表降税安排:(1)中韩自贸协定:8%税率5年内逐步降至零(2019年已降至0关税);(2)RCEP协定:8%税率立即降为零;(3)亚太贸易协定:基准税率8%降到5.2%并维持不变。

日本采购:中日同为RCEP成员国,自2022年起,由8%基准税率分15年等比降至零,目前税率5.5%。

结论:若企业改用从韩国或日本进口的磁环,可以实现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且生产的步进电机(HS CODE 850140)出口瑞士时,在符合原产地规则的情况下,根据瑞方关税减让表已降至零关税。
案例提示:供应链管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环。企业可依托多双边自贸协定优化全球供应链布局,通过灵活调整采购来源、用好不同协定优惠,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市场适应力与综合竞争力。
目前,我国已与3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4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约45%。以中瑞自贸协定为例,双方降税产品比例分别高达96.5%和99.99%,远超一般自贸协定水平,企业切实受益。2026年,市贸促会将持续加大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提升企业懂政策、会申请、能享惠的能力水平,以精准专业服务助力全市外贸企业稳订单、拓市场、增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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